2020-07-01

恭賀本中心梁福鎮教授、許健將副教授及吳勁甫副教授,獲得科技部109年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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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賀本中心梁福鎮教授、許健將副教授及吳勁甫副教授,獲得科技部109年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
2020-06-09

恭賀本中心陳宇楓助理教授指導生物科師資生參加英文教案徵稿比賽獲得「第三名及佳作」等優異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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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賀本中心陳宇楓助理教授指導生物科師資生三人(邱芳琪、羅昀暄及謝睿旂)參與cool English網站資源教案徵稿比賽獲得優異表現!

2020-06-05

109學年度教育學程正取生報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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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教育學程正取生已於6/3(三)報到完成,除農業類科缺額一位,已由農業類科備取一遞補,其餘正取生皆全數報到。
後續若有正取生放棄,將依規定依續遞補備取生,
109學年度備取生備取資格至109年度上學期課程加退選結束

2020-06-04

【招生】109學年度全民國防教育科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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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會時間: 109年7月18日(六)上午10點,地點:本校社管大樓1樓112會議廳
說明會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E7D5ok


*班別名稱:全民國防教育科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招生師資類科、學科、領域及群科別:高級中等學校全民國防教育科
*招生人數:每班以50人為原則, AB班共計100名。(每班未達25人本校保留開班權利,如遇缺額情形,兩班招生名額得互相流用)
*招生對象(報考資格)需具備大學畢業學歷,公私立編制內專任教師除外,且具備以下資格則一者:
A班:具備全民國防教育相關背景者
1.具全民國防教育相關系、所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2.各軍事校院四年制大學以上學歷(正期生或碩、博士班畢業)。
3.曾任全民國防教育科教育人員3年以上。

備註:依照本校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領域、主修專長)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暨施行要點規定,需符合全民國防教育科專門課程學分規定,全民國防教育科專門課程學分認定不足者,仍可報考,一經錄取,需補修不足之專門科目學分。

B班: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背景者
1.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之儲備教師及代理(課)教師。
2.已具備學士學位及修畢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者。

*開班日期:預計109年9月~110年9月

*教學時間:
A班:週一至週五夜間(部份課程利用週日及寒、暑假授課)
1.本班學員,依規定至少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廿八學分,全部課程以一學年授畢為原則。
2.本班學員,若專門科目學分數不足,得至本校相關系所(單位)或至高級中等學校全民國防教育科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補修,補修之學分費繳交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B班:週一至週五夜間及週六日間上課(部份課程利用寒、暑假授課)
      本班學員,依規定至少修習全民國防教育科專門課程廿八學分,全部課程以一學年授畢為原則。

*教學地點:國立中興大學(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修業年限:一年
*收費標準
1.學分費:每一學分5,200元整。
2.雜費:每學期學雜費3,600元整。
3.報名費:2,000元整。

*招生方式
1.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並寄送或親送書面審查資料。
(1)報名網址:https://reurl.cc/5lvoGV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109年727日上午9時起至109年7月31日下午5時止以本所網頁公告為準。
(3)收件時間:收件時間自109年727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4)收件地址: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社管大樓9 (附件三)
     注意事項:
     審查資料如需留存,請自行備份,繳交之審查資料概不退還。網路報名後,若逾期未繳交書面資料者,皆視同未報名。

2.甄選方式:分成書面審查及口試兩階段 (請參閱附件簡章)
 口試(50%):109815(),口試內容為教育理念及全民國防專業兩部份,每位考生5分鐘應試時間(口試名單及順序預定 109 812日公告)

*放榜日期109年8月28
*成績複查109年8月29~9月2日受理(以郵戳為憑,以書面提出成績複查,口頭查詢或逾期申請複查概不受理。
*辦理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黃綾君助教  04-22840668轉974
國立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  彭韻如小姐  04-22840310轉963、王筱茜小姐04-22840310轉964
 
*其他詳細事項請參考招生簡章 (下方附件)
2020-05-26

109學年度教育學程遴選錄取榜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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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取生72名,增額錄取2名,備取生6名。

二、正取生報到暨修習說明會時間:中華民國1096月3日(星期三)下午17:10。正取生請親自到本校社管大樓一樓120辦理報到手續;正取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三、錄取名單如附件。

2020-05-01

恭賀本中心梁福鎮老師獲得2020-2022特聘教授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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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賀本中心梁福鎮老師獲得2020-2022特聘教授殊榮!
2020-04-30

109學年度申請修習教育學程推薦遴選口試名單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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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口試的學生請至所屬系所領取通知單]
 
國立中興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109學年度申請修習教育學程推薦遴選口試注意事項
口試日期 109年5月9日(星期六)
口試時間 詳如附表
報到地點 第一試場:本校社管大樓7樓746室
第二試場:本校社管大樓7樓746室
第三試場:本校社管大樓9樓907室
注意事項
  • 每位考生口試時間請見下方附表,如遇缺考,後面考生依序提前遞補。
  • 每位考生須於口試時間開始20分鐘到達報到地點辦理報到手續,請務必攜帶「複審口試通知單」及「學生證」,未及於規定時間內報到者,請來電告知,除特殊情況外,取消應考資格。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考試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為配合體溫量測等防疫措施,請考生提前20分鐘抵達考場。
    (二)應考人請配戴口罩應試(核對身分時須配合脫下口罩)。
  • (三)陪考人員請於社管大棟外等候,不宜進入試場。
  • 本次口試分三個試場
  第一試場 第二試場 第三試場
報到地點
社管大樓7樓746
報到地點
社管大樓7樓746
報到地點
社管大樓9樓907
科別 國文
資訊科技
物理
數學
生物
英文
歷史
農業
工業
化學
全民國防
四、口試方式:考生個別入場應試,由口試老師共同評分。
準備時間時會請您抽題,於進入試場時先依所抽中的問題作答,之後將由口試老師以問答方式進行。
五、每人發表時間以4分鐘為限,無需自我介紹,最多用2分鐘回答抽中的問題。3分鐘時以短鈴聲提示;4分鐘以長鈴聲提示。
註:聯絡人:黃綾君助教、魏伶伃組員
(電話:04-22840668,傳真:04-22853362)
 
2020-04-14

109.6教師資格考試簡章業已公告(網路報名期間:109.4.16-10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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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公告業已公告。

欲參加考試者請務必詳閱相關報名資格及報名注意事項及相關流程。

另檢附教育部109.3.26來函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有關應屆畢業之報考人得申請暫准報名之相關條文,請詳閱附件參考資料檔案。

  • 報名方式:報考人請自行上網報名;依暫准報名條件報考者,免附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由師培中心統一寄送至試務單位。
  • 報名期間:109年4月16日(四)8:30至4月23日(四)15:00。
  • 為配合防疫措施,考試當日應考人請提前20分鐘到場,配戴口罩應試,請避免家人陪同考試。
2020-04-06

本校教職員工生連假曾至人潮擁擠場所,應在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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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各位老師、 員工同仁及同學大家好: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4/6日新聞稿及本校4/6日傳染病緊急應變工作小組第11次會議決議,4/2~4/5日期間曾前往政府4/4公告之11個熱門風景區/景點者(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花蓮東大門夜市、嘉義文化路、台南關子嶺、虎頭埤、烏山頭水庫及湖境度假會館等埤塘風景區、高雄興達港、旗山老街、雲林北港朝天宮、屏東縣南州鄉以南(含墾丁觀光景點)),請告知學校,並在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外出時務必配戴口罩,如有身體不適請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依指示立即就醫;並於4/6-19日期間依下列規定辦理:
【1】      教職員工採居家辦公、遠距教學或延後上課方式辦理。(請依人事室4/6日mail辦理)
【2】      學生請勿到校上課, 課業部分請至請假系統請病假。(請假事由請註記:4/2-4/5旅遊史)

另提醒全校師生下列事項:

【1】4/6~4/19日務必提高對自身健康狀況的警覺並每天量測體溫,未到校者每天到本校體溫監控系統填報體溫。健康及諮商中心(上班週一至五8-17時)許文馨護理師Tel: 04-22840241 ext. 13、2. 學安室(24小時專線)Tel: 04-22870885。
【2】在教室、實驗室、研討室、會議室、辦公室、圖書館等室內空間,若無法維持彼此間社交距離至少1.5公尺,請務必戴上口罩。
【3】平日應做好個人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戴口罩、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小組關心您
2020-03-16

107學年度(含)以前及108學年度師資職前教育-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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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教育專業課程新舊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係依據教育部「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注意事項」(簡稱注意事項)第11條規定訂定,供本校107學年度(含)前取得師資生資格之在校師資生修習108學年度起實施之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者使用。
  • 新舊課程之比對,乃根據新舊課程之科目內涵、授課內容等為原則進行比對,具足夠相似性者方得相互認定。
  • 本校師資生於他校修習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申請校內教育專業課程認定之規則及方式,另依注意事項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 舊版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學分數超過新課程對應之科目學分數者,依新版課程規定之學分數採認;但若舊版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學分數未達新版專業課程對應之科目學分數時,則不得採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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