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執掌:
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計畫,以大台中地區為本校地方教育輔導實施區域,結合實習輔導合作夥伴機制,強化計畫執行之參與及預期成效。
法令依據:
(一)依「師資培育法」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二)依「師資培育大學從事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要點」辦理。
(三)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0年12月5日臺中(三)字第1000202123C號令修正「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地方教育輔導工作經費補助要點」辨理。

地方教育輔導組成員

組長:白慧娟 助理教授 聯絡方式:04-22840668-719

組員:魏伶伃 行政組員 聯絡方式:04-22840668-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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