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4學年度師資培育之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第1年)
更新於 2024/11 /29113-114年度師資培育之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成果報告(第1年)
計畫名稱:興大師培永續教育支持與推動計畫
為完備師資培育生涯發展規劃,並積極回應師資培育環境的實務需求,教育部於「115年度師資培育之大學主管聯席會議」中宣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由現行的每年辦理1次調整為每年辦理2次,以縮短師資生畢業、考試、教育實習及就業之間的等待期。教育部強調,透過增加考試頻次,有效縮短師資生於畢業、考試、實習及就業間的銜接期,建立更具彈性的教師專業資格檢定機制。
教育部表示,現行教師資格考試固定於每年6月舉行,但部分師資生因修業進度於1月底即可完成學業畢業,而依現行考試期程需等待至同年6月始得參加考試。為適時引導學生加入師資培育,使有志加入老師行列者多乙次考試機會,對於前次未通過的考生,提供「半年後即可再次報考」的機會。為提供考生充足的準備時間,115年度第2次教師資格考試規劃於116年1月27日(星期三)辦理,另配合本次考試期程,針對通過本次考試的考生,教育部規劃彈性調整其後續半年教育實習期程,讓師資生儘速完成專業訓練並步入職場。
今(115)年第2次教師資格考試,具體實施日期、詳細報名簡章,預計於115年11月底正式公告於「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專屬網站(https://tqa.rcpet.edu.tw)。
依據: 依據本校115學年度中等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及缺額遞補作業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校115學年度中等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正取生及備取生遞補作業業已全部報到完成,遞補情形如下:
(一)自然科學領域生物專長(遞補至備取二)
(二)自然科學領域物理專長(遞補至備取一)
(三)機械群及動力機械群(遞補至備取四)
二、其他各專長領域:均無缺額或無備取遞補。
三、本學年度招生及遞補作業至此全數結束,特此公告。
| 實測日期 | 115年8月29日(星期六) | |||||||||||||||||||||
| 實測時間 | 實測時間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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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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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育部115年8月12日臺教師(四)字第1152602337號函及《師資培育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116年度教師資格考試日期: 116年6月13日(星期日)
最後過渡機會: 因教師資格考試每年僅於 6 月上旬舉辦 1 次,116年6月13日之考試為10年過渡期內之最後一次機會
逾期通過之影響:
倘於116年度考試仍未通過,後續仍可繼續報考參加。
惟於 117年6月(含)以後始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須依新制重新參加半年之教育實習,始得申領教師證書。
教師資格考試專屬網址:
請符合舊制資格之師資生務必注意自身權益,把握116年度考試機會!
113-114年度師資培育之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成果報告(第1年)
計畫名稱:興大師培永續教育支持與推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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